「擠痘痘玩具」商品檢驗管理,請加強安全教育宣導相關事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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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 / 張貼者 訓育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5-01-02 07:57:43  點閱:163


函轉經濟部標準檢驗局(以下簡稱經標局)辦理「擠痘痘玩具」商品檢驗管理,請各校加強師生安全教育宣導相關事項,以提升自我防護知能。

說明:   

一、       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31223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30150787號函及本府1131218日府教特字第1130490958號函(諒達)辦理。

二、近期媒體關切針筒玩具(即擠痘痘玩具)之安全性,爰經標局就該商品檢驗相關規定,說明如下:

(旨揭商品係矽膠材質玩偶及附有針頭()之成套商品,屬經標局公告應施檢驗玩具商品範圍。

(依國家標准CNS 4797-3「玩具安全-3部:機械性及物理性」第4.7節規定,該商品依第5.9(尖端試驗)測試時,不得含有危害尖端。如附有針頭()者,即不符合前述規定,不得於市場銷售。

三、        為落實旨揭商品進入市場管理,經標局業將前揭規定函請相關單位知悉,上市前應確保商品不得含有可注射人體之針頭()或另以配件形式搭配玩偶銷售,違反者將依商品檢驗法論處;並請向學生加強宣導,不得朝人體使用。

四、        請各校持續運用各種集會、課程及舉辦親師座談等多元管道方式,加強上開安全教育相關宣導事宜,共同維護學生身心健康及確保校園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