函轉交通部會銜內政部修正發布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」第4條、第9條,並自115年1月31日施行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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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務處 / 張貼者 訓育組長    


張貼日期: 2026-02-25 14:49:14  點閱:96


函轉交通部會銜內政部修正發布「道路交通安全講習辦法」第4條、第9條,並自115131日施行,檢送發布令影本、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。

說明:   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5212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50014167號函辦理。